1、项目概况
1.1 项目地点:重庆市北碚区蔡家岗镇凤栖路16号
1.2 建设单位:重庆力帆喜生活摩托车销售有限公司
2. 招标内容要求
2.1 本次招标内容:50套力帆摩托车电喷故障诊断仪
2.2投标内容:满足招标要求。
2.3投标报价方式:按每套报价(开票为17%增值税专用发票)
2.4交货地点:重庆市北碚区蔡家岗镇凤栖路16号。
2.5交货要求:按招标要求履行。
2.6付款方式:1:三次,30%、60%、10%;2、验收合格按要求开票支付全款。
3. 招标方式:网上公开招标。
4. 招标文件时间安排及递交;
4.1 该招标文件的发放时间为:2017年5月5日16时前。
4.2 投标地点为:重庆市北碚区蔡家岗镇凤栖路16号基建设备部
4.3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5月16日14时前。
4.4联系人及电话:李兴 15922612239
4.5 招标人对投标文件在递交过程中的遗失或损坏概不负责。
4.6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方将不予受理。
4.7 开标时间:预计2017-5-18日10:00。(注:请将联系方式写在文件密封袋正面)
5. 成交标准及合同的签定
5.1 本次招标以完全响应本次招标要求和性价比最优确定成交单位。
5.2 在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双方签定合同,本次招投标所有相关文件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6. 投标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及付款方式
6.1 本次投标保证金为壹万(¥:10000)元人民币。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应以现金、支票或电汇的形式足额交到建设单位财务处,且需投标截止日前到账。
其财务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重庆力帆喜生活摩托车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北碚区蔡家岗镇凤栖路12号
电话:023-61663076
税号:91500109580196520P
开户行:重庆银行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
账号:330101040025998
6.2 定标后15日内全额退还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不含利息),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项目完成后全额退还(不含利息)。发生如下情形之一者,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回:
A.投标单位在投标有效期内要求撤回投标文件或者放弃投标;
B.投标单位在投标过程中有违反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C.投标单位在中标后放弃签订合同。
7.资质要求
7.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20万元人民币,银行资信等级AA及以上;
8. 报价要求
8.1 投标过程中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为单位;
8.2 投标人报价应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或加盖公章;
8.3 投标人应根据市场情况及企业自身实力,并结合招标内容进行自主报价;
8.4 招标方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对每一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8.5 本次报价为包干报价(开票为17%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为市场变化因素而动,单价一经成交,不做调整。报价单位在报价时应考虑各种风险和责任因素。
9.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应分为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标。
9.1 资格证明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加盖公章):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
10. 投标函;
10.1 投标文件应用黑色墨水打印或书写,排版应简洁美观,字迹清楚明了;
10.2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格式填写;
10.3 投标书附件由投标人视需要自行编制。规格幅面应与正文一致,附于正文之后,与正文统一编码装订。
10.4 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之处,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全权代表人签章(或签字)。
10.5 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方负责。
11. 投标文件的签章、密封及标记
11.1 投标文件正、副本各一份。正副本都应装订成册,并在其封面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11.2 正副本内容应完全一致,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正文中大小写应完全一致,若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
11.3 投标方应将投标文件按正、副本分别装入密封袋内,并予以密封和标记。
11.4 密封袋封口处应使用封条密封,并且在密封袋封面上注明投标项目、投标人名称、通讯方式,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全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11.5投标文件中所有需签字或盖章的地方必须由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或全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且必须使用全称。
力帆集团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基建工程中心一部
联系人:李兴
2017年5月4日